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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管理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因疫情嚴峻,放寬認定本市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一案-桃園大埔國小全球資訊網-桃園優質國小

/ 發佈者:dpps25 / 發佈時間:2021-07-26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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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有關本市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申請,申請期間應檢附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、一年內開立之疑似發展發展遲緩、診斷證明書及有效期間綜合評估報告書,考量國內疫情嚴峻並配合防疫策略,本年度受理申請補助,相關佐證資料,放寬認定如下:
(一) 身心障礙證明(或手冊):原有效期須於110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前重新鑑定者,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。
(二) 綜合評估報告書及(疑似)發展遲緩證明書:原有效期須於110年5月至11月回診複評者,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 本案訊息提醒家長定期帶幼兒評估及回診,以利其後續享有身權法、療育補助或計畫所定相關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