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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管理: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導舉辦各類活動租用遊覽車時,其行程安排應符合交通運輸相關規定-桃園大埔國小全球資訊網-桃園優質國小

發佈者:dpps25 / 發佈時間:2022-08-02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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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租用遊覽車時,應要求遊覽車客運業者確依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第84條,明訂車輛出租時,除應符合同規則第19條之2(駕駛時間及休息時間)規定外,其單日出租車輛自車輛報到起至行程結束,調派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11小時。
二、 租用遊覽車舉辦各類活動,應避免行程規劃不當或因臨時增加景點或變更行程,致駕駛人工作與駕駛時間有不合理之處,致生危害行車安全之情事,請務必遵守交通運輸法規規定,以維護旅遊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