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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管理:「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」,自109年8月1日修正生效-桃園大埔國小全球資訊網-桃園優質國小

/ 發佈者:personnel / 發佈時間:2021-05-14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一、內容詳附檔。

二、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學年具有十日以下休假資格者,應全部休畢;具有超過十日之休假資格者,至少應休假十日,應休而未休假者,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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