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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管理: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-桃園大埔國小全球資訊網-桃園優質國小

發佈者:dpps25 / 發佈時間:2023-05-08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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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旨揭公告係將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自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,並維持原傳染病名稱。
二、 檢附旨揭公告1份,亦可逕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首頁/肺炎防疫/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。

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